问题 | 可撤销合同的意思是什么? |
释义 | 可撤销合同主要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导致合同效力有瑕疵。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使其失效。 法律分析 可撤销合同,一般指的是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致使合同的效力有瑕疵。如果当事人撤销合同的,则合同变为无效;如果当事人未撤销合同的,则合同仍然有效。可撤销的合同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以及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等类型。 可撤销合同类似如下: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拓展延伸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要求及适用条件 可撤销合同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恢复原状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和适用条件。首先,合同一方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存在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其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不自由。其次,该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必须是合同成立的重要原因,并且合同另一方应当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最后,合同一方在发现或应当发现上述情形后,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并通知对方。若符合上述法律要求和适用条件,可撤销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恢复原状,避免不当损失。 结语 可撤销合同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恢复原状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时,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应及时行使撤销权,并通知对方。若符合法律要求和适用条件,可撤销合同将被视为无效,从而保护当事人免受不当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五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