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问题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包括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申请和发证。发起人或代理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凭此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有: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拓展延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所需遵循的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包括准备工作、申请材料准备、登记申请、审查和登记等环节。在设立登记过程中,需要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此外,还需遵守公司设立资本、股东资格、公司名称等法律规定。通过遵循设立登记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法律保障。 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包括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申请和发证等环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体发起人应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董事会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需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合法设立的公司将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凭此办理印章刻制、银行账户开立和纳税登记等手续。遵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公司合法合规,为其正常运营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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