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犯罪前科的争议
释义
    根据该文章的内容,主旨可以概括为:量刑上从严,法定情节有累犯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酌定情节包括犯罪主体方面的前科和一贯表现,犯罪主观方面的态度和动机,以及犯罪客观方面的对象、手段、时空和环境。
    法律分析
    属于酌定。量刑上来看,法定从严情节:从重。总则只有2个:
    1、累犯(65条);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29条第1款)。酌定情节:(一)犯罪主体方面的情节:前科、一贯之表现。(二)犯罪主观方面的情节: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动机。(三)犯罪客观方面的情节: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的时空和环境。
    拓展延伸
    犯罪前科对就业机会的影响
    犯罪前科对就业机会的影响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方面,犯罪前科可能会对个人的就业前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雇主在招聘过程中会进行背景调查,如果发现候选人有犯罪前科记录,可能会对其产生负面印象,怀疑其诚信度和可靠性,从而减少录用的机会。此外,某些职业对犯罪前科有明确的限制,如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这些行业可能会要求无犯罪前科记录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另一方面,有人认为犯罪前科不应成为限制就业的唯一因素。他们主张应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犯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来综合评估。一些人可能在犯罪后经历了改变,积极参与社会康复和再教育,重新融入社会。这些人可能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价值,而犯罪前科不应成为他们就业的绝对障碍。
    因此,对于犯罪前科对就业机会的影响,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包括个人的改变和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包容度。同时,也需要建立更加公正和客观的评估标准,避免简单地将犯罪前科作为招聘决策的唯一依据。
    结语
    综上所述,犯罪前科对就业机会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雇主在招聘过程中会关注候选人的犯罪前科记录,这可能对就业前景产生负面影响。然而,个人的改变和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包容度也应该被考虑在内。因此,在评估犯罪前科对就业的影响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建立公正客观的评估标准,以避免简单地以犯罪前科作为唯一的就业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20: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