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有: 1、本人的身份证明证据。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相关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其他证据。 一、女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二、离婚对方不同意起诉多久能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原则上是6个月可以离婚。但是如果在该离婚诉讼案件中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将该审理期限延长6个月,此时法院会在1年之内将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找不到人怎么办 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找不到人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发传票。送达他的单位所在地、家庭住址、父母家庭住址; 2、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找不到他人,公民失踪满2年的,可以宣告失踪; 3、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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