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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离婚的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一、异地离婚的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有两种解决方法: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协议离婚只能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不能在外地办理;
    2、诉讼离婚的,那么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居住满一年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那么法院会准予离婚。
    二、一方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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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8: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