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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遗弃父母的还可以继续享有继承权吗?
释义
    我奶奶很早就去世了,我爷爷独自将我父亲和我叔叔拉扯大。我叔叔成家后,我爷爷一直跟着他生活,帮着他照看孩子,打理农活。前些年,我爷爷突发脑梗,瘫痪在床。我叔叔不仅不照顾生病的爷爷,还将他遗弃在荒山上。于是,我父亲把我爷爷接到了我家。此后,我叔叔对我爷爷的死活不闻不问。我爷爷去世后,我叔叔来我家闹,说他也是我爷爷的儿子,也应继承爷爷的遗产。我想咨询一下,像我叔叔这样的,还有继承权吗?
    律师答疑
    我国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法律虽然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法定继承人未尽到其应该履行的义务,那么他也就没有行使继承权的权利。正所谓,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都是相对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遗弃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如果后来确实有悔改表现,并且得到了被遗弃人生前的宽恕,那么可以不丧失继承权。但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叔叔不仅遗弃了您爷爷,而且遗弃之后并没有任何悔改的表现,也未尽到赡养的义务,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您叔叔不再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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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6: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