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产生的管辖权 |
释义 |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归属如下: 1、一般归属于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一、欠条纠纷是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未约定或者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借款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总的来说,当事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明确的管辖法院,这样的话,发生纠纷时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二、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可不可以双方约定?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可以双方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而且这种约定的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必须书面表达,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 2、所选管辖法院的范围有限,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选择; 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明确; 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没有合同有欠条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起诉 只有欠款合同,没有欠条或者借条,债权人也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需要注意,涉案的借款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法有效的欠款合同,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当事人是适格的民事主体,法律并没有限制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欠款合同的资格;2、欠款合同是在协商一致、意志自由的前提下做出的。只有意思表示真实的欠款合同,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3、欠款合同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欠款合同,能够作为债权债务纠纷的有效证据。当事人可以拿着合法有效的欠款合同,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有关诉讼。具体受诉的人民法院,包括了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人民法院、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以及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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