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犯罪是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的最严重侵犯,公安机关正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公共安全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七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