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和质押有哪些异同,该如何选择? |
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和质押都是一种以财产为担保的方式,但二者存在一些不同之处。抵押是指将财产作为担保物抵押,债务人若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债权人可以以担保物优先受偿。而质押则是将财产作为担保物占有,债务人若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债权人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期间内代替债务人占有该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以一方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为抵押去担保债权人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质权人基于质押合同的约定享有质押财产的占有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四条:抵押人对被担保债权负有保证责任,债务人因不能履行债务受到损失的,可以首先向抵押物实现债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综上,选择抵押还是质押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要考虑到担保的稳定性、安全性、成本等因素,同时在签署合同时要遵守法律原则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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