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3、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 4、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5、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