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毕业大学生单位发生劳务关系需要交个税嘛 |
释义 | 大学生在毕业前与雇主建立劳务关系,如果获得的劳务报酬超过800元,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可以减除800元的费用。如果收入超过4000元,可以减除20%的费用,剩下的部分就是应该交税的所得额。然后按照20%的税率来计算税款。 法律分析 未毕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务关系时,超过800元的劳务报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减除800元的费用;超过4000元的,可以减除20%的费用,剩余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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