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闯红灯、骑行过马路现象屡见不鲜,对于这些现象,当事者都会以节约时间、方便通行等理由搪塞过去,事实上,这些行为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那么请问,对于这些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人员,交通部门可以对其作出罚款处罚吗? 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违法人员应当实施一定的处罚措施,作出处罚时应根据违法行为的产重程度施以不同程度的惩治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因此,对于这种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交警应指出其违法性,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聘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当交管部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应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结合法律规定,对该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这表明.法律不仅有惩罚的作用,还有教育的作用,教育大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