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一个月不能提前,离婚缓冲期冷静期为30天,自离婚登记申请提交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不可以。离婚冷静期一个月是不可以提前的,离婚缓冲期冷静期的时间是三十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冷静期内的财产分割问题,应该在离婚协议中尽可能详细地规定。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应该保持冷静,尽可能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以免影响离婚进程。如果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不可提前,离婚缓冲期三十天,双方应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应详细规定财产分割问题,如双方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应保持冷静,协商解决财产分割,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