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没去在去办手续还需要冷静么? |
释义 |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下次离婚还需要再次进入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章。男女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没有在法律规章的时间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想再次离婚,需要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且在规章期限内办理好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章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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