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签过劳动合同了直接走人,除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外,要承担一定的后果。若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