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证遗嘱需要儿女到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到场,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处分权,不需要经过他人同意。任何形式的遗嘱,都不要求继承人到场。在立遗嘱公证时只是要去公证处公证即可。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有何人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所以,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不需要通知法定继承人。 二、办理公证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三、办理公证遗嘱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二)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三)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