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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施工索赔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
    工程索赔的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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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