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受伤有精神损失费嘛? |
释义 | 有。交通事故中,如果发生了致使受害人本人或者其亲属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需要赔付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有: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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