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属于预付款项,其缴纳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存在争议。关于此问题,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应税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加工修理劳务的对价以及其他应税项目的代价、费用和税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属于建设单位预付给施工单位的款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订立前,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前一方预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属于预付款项,其缴纳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应该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税收法规,综合考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