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这些证件和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拟定的离婚协议书。 4、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半身免冠彩照。 一、协议离婚时必须要带什么证件 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下: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 二、离婚要带的证件有哪些 离婚要带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的离婚协议; 4、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离婚登记条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双方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要求 办理离婚需要经过以下手续: 1、诉讼离婚的,需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在先行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则法院会准予离婚; 2、协议离婚的,则夫妻双方应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后的30天内携带相关资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夫妻一方下列情况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起诉书;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 7、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