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多少会开始查封房屋 |
释义 | 欠债查封房子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债务人没有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债权人以该生效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就有可能查封债务人名下的房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一、民法诉讼保全房产多长时间拍卖 被执行人的房屋保全后,如果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经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拍卖保全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没房产证法院该如何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以及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宽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以及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规定,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执行。 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人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之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被查封,且属于居住之必要的房产,那么法院只查封不拍卖,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压权,那么抵押人是在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但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的事实和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