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做笔录,没有具体次数限制,根据案情决定。如果口供稳定清楚,可以少做几次;如果口供反复且事实未查清,需要多做几次。 法律分析 并没有规定说到哪一阶段派出所就无权再做笔录,派出所认为有必要,都可以要求当事人做笔录。笔录是根据需要进行的,没有具体的次数限制,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如果口供比较稳定,事实清楚,那就少做几次就行了。但如果口供有反复,而且还有事实没有查清,那就要多做几次了。 拓展延伸 结案前是否必须递交书面笔录? 根据法律规定,结案前必须递交书面笔录。书面笔录是对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的详细记录,对于确保案件的公正和透明具有重要意义。递交书面笔录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此外,书面笔录还可以作为法庭审理和裁决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司法公正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在结案前,所有相关方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及时递交书面笔录,以确保案件的正当处理和公正裁决。 结语 结案前必须递交书面笔录,这是根据法律规定的重要步骤。书面笔录记录了案件的相关事实和证据,对于确保案件的公正和透明至关重要。递交书面笔录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它也是法庭审理和裁决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司法公正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在结案前,所有相关方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及时递交书面笔录,以确保案件的正当处理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