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问题我在公司被辞退提出了劳动仲裁现在公司反诉说我是旷工还要求我赔偿 |
释义 |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有异议可提起民事诉讼,对方不履行则可申请强制执行。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问题:辞退争议与赔偿纠纷的解决方案 在劳动争议问题中,辞退争议和赔偿纠纷是常见的争议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在辞退争议方面,需要澄清辞退的原因和合法性,可能涉及到合同解除、违约行为等问题。对于赔偿纠纷,需要评估双方的损失和责任,并根据劳动法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赔偿。解决方案可能包括调解、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以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在处理劳动争议问题时,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至关重要,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对结果有异议可提起民事诉讼。对方不履行仲裁决定,可申请强制执行。辞退争议和赔偿纠纷是常见问题,需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保护双方权益。澄清辞退原因和合法性,评估损失和责任,合理赔偿。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至关重要,建议寻求律师帮助,确保权益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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