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失踪如何处理? |
释义 | 债务人失踪的处理方式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一、宣告死亡程序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二、欠钱不还现在找不到人怎么办? 找不到欠款人,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在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给债务人送达传票。即使债务人缺席,仍然可以进行审判。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三、宣告失踪的法条有哪些 宣告失踪有下列法条规定: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以宣告失踪,失踪由利害关系人申请。 2.被宣告失踪的人出现的,可以申请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3.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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