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职工生育应该可以享受九十八天以上的产假。其中产前的假期是十五天。如果发生难产应该要增加十五天的产假,每多生一个婴儿,应该要增加十五天的产假。如果女职工怀孕四个月内发生流产的,可以享受十五天的产假。如果怀孕四个月后发生流产的,可以享受四十二天的产假。女职工怀孕后又发生流产的,所在单位应该要根据医务部门开具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