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改装车辆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取得交通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结构构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是指擅自将客车改为货车、货车改为客车、普通货车改为专用货车、专用货车改为普通货车。二是擅自改变车身颜色。指擅自将驾驶室和车身改为与原车辆不同的外观颜色。三是擅自改变车辆主要部件。指擅自更换与原车型不一致的发动机、前桥、后桥。四是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是指擅自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厢栏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轮胎数量,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车轴数量。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立即停运;有违法未处理的,及时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督促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货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货运场站做到“三不进站、三不出站”非法改装车辆不进站、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不进站、未检验车辆不进站;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站、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不出站、驾驶人未受教育不出站。还将联合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汽车改装和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事货车、货箱改装企业,发现从事非法改装的,依法严肃处罚。货车非法改装处罚一、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如改装排气管、增加车身大包围、增加大型后扰流板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