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或嫌疑人可以向律师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但需要注意,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接受非法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有权向检查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提供证据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时,有权收集、调查与处理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有权代为收集、调查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总之,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或嫌疑人可以向律师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但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接受非法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