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第三人代垫资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不当得利(njstified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优先受偿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了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具体为: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4、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担保债权5、普通破产债权。“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也就是说从破产清算来看,不当得利之债优先其他债务受偿。 返还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一般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可以中断、中止。 不当得利的行为有哪些? 只要符合不当得利的定义构成要件就属于不当得利,无法一一穷尽。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有哪些法律效力 不当得利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 (三)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四)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纠纷含义有哪些 1、不当得利纠纷的概念是:没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该内容由 唐永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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