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行政责任,处以罚款; 2、民事责任,已足额出资股东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在所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刑事责任,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此外,抽逃出资的股东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已足额出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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