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发旅游与刺绣相互结合的扶贫产品。根据目标扶贫区特色产业的优势,将旅游业与绣画刺绣结合起来,将刺绣产品包装为旅游纪念品,开发工业化农业旅游扶贫产品。贫困农民可以通过抓住旅游业发展这个良好的机会,拓展更多的销售渠道,从而将刺绣产品转变为消费品供给。旅游与刺绣相互结合的扶贫产品可以有效地解决销售不畅的问题,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第二,开发“光电”扶贫产品。通过在精准扶贫区的屋顶棚上安装太阳能发电板,在精准扶贫区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利用光能发电。与以前的精准扶贫产品不同,“光电”扶贫产品使用精准扶贫产品的生活必需品(电)作为扶贫产品。改变了扶贫产品的传统扶贫模型。“光电”扶贫产品将太阳能转化为可以使用的电能,也可以产生物质价值,降低了贫困户的生活成本,为目标扶贫人口提供了生活资源,提高了目标扶贫地区群众的生活质量,并在扶贫领域有效利用了自然资源,直接改善了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同时,增加贫困对象的经济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