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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
释义
    计算 土地增值税 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 继承 、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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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