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跟开办资金有什么联系? |
| 释义 | 注册资本和开办资金没有直接联系,开办资金是指公司开办时所需的资金,而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证书上写明的出资数额。注册资本和开办资金在主体、限制和特点上存在区别。现在公司设立时无需事先实缴注册资本,只需认缴即可,取消了实缴登记制和一定期限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注册资本跟开办资金有什么联系? 注册资本跟开办资金没有什么联系;开办资金是自己公司在开办时花费的资金,比如验资费,代理费,政府规费等。注册资金就是自己证书上写的书面;注册资本跟开办资金的区别有: (一)、主体不同 1、开办资金:在《公司法》中应该指的是公司的注册资本。 2、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 (二)、限制不同 1、开办资金:股东出资应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方可设立。 2、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三)、特点不同 1、开办资金:从事某项经营项目所需的各项资金,包括场地租金、设立成本、工商及税费、设备费用等等。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二、注册资本必须实缴吗? 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结语 总而言之,注册资本与开办资金在概念、限制和特点上存在差异。现行法律规定,公司设立时无需事先实缴注册资本,而是采用认缴登记制。这一改革取消了对股东缴纳出资的时间限制和额度限制。因此,注册资本的实缴与公司设立不再直接相关,而是通过认缴资本的方式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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