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加医疗补助费;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等于原经济补偿金加额外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等于经济补偿金总和乘N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乘150%乘N1; 3、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等于应得工资收入乘25%赔偿金2等于医疗费用乘25%; 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是应发劳动者工资加应发劳动者工资乘25%;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加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乘2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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