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法院立案,分配案件的承办法官; 3、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若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诉讼费、原告开庭缺席的视为撤诉); 4、撤诉申请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法院审查后认为无上述情形的,会裁定准予撤诉,已交诉讼费减半收取。 一、离婚诉讼是否能撤销 离婚诉讼能撤销的情形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 3、撤诉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别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判决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撤诉,将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将结束; 5、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和原因; 6、人民法院不会在每月内再次起诉。 二、离婚纠纷诉讼费谁出 离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时或者被告提出分割诉讼请求时预缴,法院会在最终判决时对诉讼费在原、被间进行合理的分摊,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各自要承担的比例。如果原告撤诉或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如果原告撤诉、双方自愿调解结案、或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法律规定法院减半收取诉讼费。缴费方需在收到法院开具的缴费单之日起7日内交纳,逾期未交纳的,案件会被视为自动撤诉。如案件符合减半收取或者无须缴纳诉讼费等情形的,申请人依据相关规定可申请部分或全部退还已经预缴的案件受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