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的规定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人的规定条件如下: 一、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三、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四、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哪些?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如下: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哪些?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5.紧急避险行为实行的对象是第三方而不是侵权行为人。 管辖权异地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一、异地转转移的条件如下: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二、管辖权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 三、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规定是哪些? 人民法院对民事部分进行第二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已经生效。 1、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为10天。 2、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即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 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按照法律规定,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则不予保护。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时效。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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