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社局长有权安排工作吗
释义
    法律分析:没有,这属于滥用职权,是会受到政务处分的,严重的还会被开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第六十三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一)违反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的;
    (二)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检举事项、检举受理情况以及检举人信息的;
    (三)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
    (四)收受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的财物以及其他利益的;
    (五)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调查措施的;
    (七)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
    (八)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
    (九)违反回避等程序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不依法受理和处理公职人员复审、复核的;
    (十一)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8 12: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