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登记都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一、申领结婚证要村(居)委会证明材料吗 申领结婚证不需要村(居)委会证明材料,申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离婚了离婚证丢失是否可以再结婚 离婚证丢失后若不进行补办,会影响下次的结婚登记。 1、离婚证丢失后,可以进行补办。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 2、离婚后,再次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出具离婚证或者相应的离婚证明。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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