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业委会虽然是物业管理合同的签约一方,但那是在经过了业主大会的决议之后,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物业合同。 未经过业主大会决议的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同样,未经过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也无权擅自签署物业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