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女方起诉离婚的材料和男方起诉的一样,不会因为性别不同,材料就不同。女方一般要准备好以下的材料,不然需要补充: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者户口本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夫妻共同财产清单通常记载了: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