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贷房屋是否能过户?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若房屋处于按揭期,通常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双方需协商分割该房屋,并等取得完整产权后,方可办理过户登记。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包括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以及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若房屋处于按揭期,由于未取得完整的产权,通常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因此,双方需协商分割该房屋,并等取得完整产权后,方可办理过户登记。 二、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拓展延伸 按揭房在离婚时应该如何分配 按揭房离婚时的分配需要根据下面几种情况来确定: 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还贷的,应该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应当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3、如果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离婚诉讼期间未取得产权证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归属能够达成协议的,按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4、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办理的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取得产权证且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一方的,若双方都没有主张购买按揭房屋的款项是以自己婚前的财产等归属于一方的财产支付的并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则应当认定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夫妻离婚时,房屋按揭状态下无法直接办理过户登记,需先协商分割财产并取得完整产权后才能办理。办理离婚产权过户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并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和缴交登记费,最后取证并交证照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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