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提现费”、“会员费”、“认证金”等 伪造银行流水 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这些是套路贷的表现形式 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