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设立分公司需要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否则,非法设立分支机构将受到工商局的处罚。具体来说,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总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