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车祸十级责任赔偿标准怎么算的?
释义
    交通事故发生后,十级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系数以及当地水平确定。
    车祸中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的赔偿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分别是:
    1、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医疗费
    第十九条,条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误工费
    第二十条,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
    第二十一条,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残疾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条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被扶养人生活费
    第二十八条,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车祸骨折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车祸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2020
    车祸10级伤残评残标准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住院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为计算依据,如侵权人已经垫付部分,应当予以扣除。
    2、门诊费用、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主张。
    3、误工费数额=受害人工资标准×实际误工月数,误工时间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4、伙食补助数额=根据当地规定的标准计算×实际住院天数。
    5、营养费:以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数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等级系数×过错比例。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材的合理费用标注计算。
    8、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
    怎样算车祸责任的赔偿金
    一、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15: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