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小三没有与对方领取结婚证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婚姻法对做小三没有明确性的法律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没有触犯法律,法律中还没有涉及到这一点。如果没有对破坏的家庭的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其责任的。如果小三的行为构成重婚,然后在审理重婚案件中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是,如果小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原配可以起诉小三: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的,也即两个法律规定的婚姻的重婚。2.与原配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姻。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