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下室被淹物业有责任吗 |
释义 | 地下室进水,首先要弄清漏水的原因。如果是质量或者设计引起的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如果是因为管理不善引起的漏水,则是物业的责任。如果是住户故意损坏管道造成的漏水,则是住户的责任。首先需要确认一下,在地下室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是否有类似免责类的提示。如果没有,应该先通过物业查找出现漏水的原因。分两种情况:开发商防水类未出质保期的和已出质保期,物业巡视不到位或者处理不到位。 一、房子漏雨物业不管如何维权 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专管这事,实在不行可以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 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楼顶是公共使用的,过了质保期小的维修应该是楼上下分摊维修费用,大的维修如果能申请维修基金的话,不用说,申请不了,也是楼上下分摊,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 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 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 二、老房子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 老房子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刚交房或者防水保质期内发现下水管道或者检修口漏水,均由开发商负责质保维修; 2、若是夏季冷凝剂漏水导致的,应由使用人处理; 3、若是专用部位在楼上或楼下水管的根部出现渗漏情况,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 4、若是楼顶的排气位置渗漏,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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