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有什么意义? |
释义 | 监外执行的意义如下: 1、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并且给予一定的人文关怀,也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2、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高,在监外执行刑罚不会造成社会危险,并且可以给予罪犯一定的关心与同情,让其感受社会的温暖,早日回归社会。 监外执行的程序是: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4、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由保证人领回。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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