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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职工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释义
    工伤职工因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能主张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七)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此外,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能主张经济补偿。
    【相关延伸】
    问: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待遇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共同主张吗?
    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主张。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兼得,互不影响。
    但是,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单位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怀孕女职工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怀孕女职工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怀孕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不是怀孕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提出离职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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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2: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