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异议具体程序 |
释义 | 律师分析: 申请执行异议是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机关为人民法院。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终止执行,或者继续执行。申请执行异议时,应该向法院提供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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