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断、中止的情况下重新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可以在一年内申请。主张仲裁的一方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性要求是什么? 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性要求是指劳动者在特定时间内提起劳动仲裁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必须在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劳动者将失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时效性要求的设立旨在保障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因此,劳动者应及时了解并掌握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性要求,避免错过申请的合法期限,以确保自身权益的维护。 结语 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性要求是保障劳动争议及时解决、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应在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了解并掌握时效性要求,避免错过合法申请期限,是确保个人权益得到维护的关键。劳动仲裁的及时申请,有助于促进公正、公平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争议的有效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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