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受理后,多少天内通知开庭时间? |
释义 | 劳动仲裁通知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在开庭三日前申请延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请人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可缺席裁决。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申请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如仲裁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裁决。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受理后多久通知开庭,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但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开庭通知时限是多久? 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程序中的开庭通知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劳动仲裁受理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根据实际情况,这个时限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案件复杂程度、当事人是否提供必要的材料等都会对通知时限产生影响。因此,具体的开庭通知时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及时与劳动仲裁委员会联系,了解相关规定并咨询具体的开庭通知时限。 结语 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程序中的开庭通知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具体时限因案件复杂程度、材料提供等因素而异。建议当事人及时与劳动仲裁委员会联系,了解相关规定并咨询具体开庭通知时限。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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